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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p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法治思想,2020年秋冬之际,由中央政法委、教育部联合主办的“中国政法实务大讲堂”专题系列讲座再次走进高校,政法实务专家走上讲台,深入宣讲习法治思想的司法实践,协同培养卓越法治人才。根据此项工作安排,共和国首席大检察官、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和二级大检察官、最高检副检察长陈国庆先后于2020年12月14日和12月16日在清华大学、北京师范大学授课并与大学生互动答问,回应当代大学生的法治关切,深入探讨中国法治问题。
目前,最高检要求检察机关要坚持“应听尽听”,将听证工作覆盖“四大检察”“十大业务”,保证听证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努力提升检察办案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2019年,最高检结合相关办案调研发现,当前查办金融犯罪特别是涉众型金融犯罪,不仅动用大量行政资源、司法资源和社会资源,而且犯罪造成的损失往往难以挽回,极易引发件。为此,最高检向中央有关部门发出了“三号检察建议”,与相关部门一起强化源头治理,促进有效监管精准跟上、落实,努力把违法犯罪风险和危害消除在萌芽状态。
清华大学公诉人班硕士研究生、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检察院检察官刘强:为切实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优化营商环境,最高检最近发布的指导性案例中,对一些涉诉企业作出了相对不起诉的决定。关于单位犯罪的相对不起诉制度,检察机关未来还有哪些探索,为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大局作出更大的贡献?
新时代,如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一段时间的检察实践表明:检察听证已成为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治理、落实司法为民、提升检察公信的有力抓手,实现办案“三个效果”有机统一的重大举措和有效途径。2020年以来,张军、童建明、张雪樵、陈国庆等最高检领导,率先垂范,带头主持公开听证。各级检察机关也普遍开展公开听证工作,检察长带头主持公开听证,推动这项制度进一步落实。
习就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最高检围绕落实习重要指示明确提出:刑事追究只是最后的惩罚手段,应抓小抓早,防微杜渐,通过办案助力金融环境治理,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2019年6月27日,最高检围绕及时发现查处金融违法犯罪活动向中央有关部门制发了“三号检察建议”,推动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行政监管,强化源头治理,努力把违法犯罪风险和危害消除在萌芽状态或者初始阶段。
当然,我们也强调,适用的同时,要保证办案质量和效率。要在提高质量上下功夫,特别是保证被告人自愿认罪,案件处理得更合法更公正。目前,关于量刑建议采纳率这个问题也比较复杂,检察官提量刑建议也需要一个适应过程。比如盗窃、伤害等具体情况下具体分析量刑,确定刑量刑建议是有可能的,而且是比较可信的。下一步,主要是加强培训,提高检察官的量刑建议水平能力。
在抓好娃娃教育的同时,检察机关高度重视在办案中引领提升道德规范。2020年12月25日,最高检党组在《人民日报》上发文指出:“在司法实践中,通过办案来引领、规范社会行为,是司法机关应承担的使命。检察机关在履职过程中也应注重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领作用,促进形成全社会普遍认可、充满正能量的价值理念和行为方式,更好守护公平正义、弘扬美德善行。”各级检察机关在履职办案过程中注重价值引领,促进全社会弘扬中华传统美德,通过办案维护社会公共秩序与善良风俗,用法治的力量引导人民群众向上向善。如“杭州一女子取快递遭诽谤案”由自诉转公诉,被社会各界认为是维护公民正当权益、落实民法典人格权保护的积极作为,彰显出检察机关维护网络秩序、维护社会秩序的法治自觉,同时也警醒世人:网络空间并非法外之地,在网络空间的行为同样应遵守公序良俗和法律规定,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网民。再比如,2021年3月1日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十一)明确规定了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近日,“辣笔小球”仇某贬低、嘲讽卫国戍边的英雄烈士,涉嫌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同时,为维护英雄烈士的合法权益,在军事检察机关的支持配合下,南京市检察机关决定公益诉讼立案并开展调查。此前,江苏省淮安市人民检察院对当地居民曾某侮辱救火烈士的行为,依法提起侵犯英烈名誉权的民事公益诉讼。这些案件的意义重在从法律层面对当事人的侵权责任予以确认,引导全社会尊敬英烈、崇尚英雄、崇德向善,实现了起诉一起、警醒一片、教育和影响社会面的良好效果。
在各级检察机关的努力下,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两年来检察环节适用率稳定在80%以上。2020年,全年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超过85%,量刑建议采纳率接近95%,一审服判率超过95%,高出其他刑事案件21.6个百分点。
2020年12月,最高检下发通知,决定自2021年起,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工作在全国检察机关稳步全面推开。这标志着全国检察机关涉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业务将由分散办理平稳过渡到统一集中办理,为未成年人提供更充分、更全面、更科学的司法保护。
陈国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期间,18个全国试点城市的适用率是50%。该制度全面实施之后,各地适用的比例确实不太一样。有的地方适用率60%、70%,如重庆,有的地方百分之十几,最开始的时候差别确实很大。
清华大学法学院2020级法律硕士研究生莫野:针对目前日益频发的家庭暴力问题,检察机关采取什么样的举措来遏制这一现象,切实保护家庭关系中的弱势方?
民营企业创业艰辛、发展不易,更需要、更珍视法治的呵护。最高检特别提出,检察机关要当好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老娘舅”。2020年的两组办案数据体现检察机关对民营企业的厚爱:依法从严惩治危害非公经济发展的犯罪,起诉侵害非公有制经济的犯罪同比上升3.2%;依法从宽处理非公经济人员经营环节的犯罪,不捕率较总体刑事犯罪不捕率高出8个百分点。
严管又是如何体现的?检察机关在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时,依法“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不判实刑的就提出适用缓刑的建议”。这些政策要真正落地,后续工作就应当跟上:谁来促进、检查落实涉案企业自我规范、守法合规经营?而不是简单的“案结事了”,经营中的违法犯罪可以不付出成本、只付出很不相称的极低成本。如果这样,对所有严格合规经营的企业而言,是不公平的,实质是不正当竞争,也无助于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在这个大背景下,为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2020年3月,最高检启动涉案违法犯罪依法不捕、不诉、不判处实刑的企业合规监管试点工作,并确定上海市浦东新区、金山区检察院,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宝安区检察院,江苏省张家港市检察院,山东省郯城县检察院为试点单位。目前,最高检还对此专设指导组深化研究、加强指导,积极探索、努力推出既体现从严司法,让违法犯罪付出应有代价,又最大限度降低追诉成本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合规制度,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2020年以来,全国检察机关在办案的同时,坚持惩治结合,以惩促治,注重分析、研究、发现金融监管环节缺失等问题,为加强金融监管、深化治本举措纷纷发出检察建议,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贡献检察之智。其中,上海市检察机关通过精办大案要案、制发检察建议、加强理论研究、开展司法协作等方式,有力打击犯罪、防控金融风险。截至2020年10月底,上海市检察机关受理审查逮捕金融犯罪案件500余件800余人,受理审查起诉800余件1500余人。
随着社会公众对司法公开、公正的预期和要求越来越高,以及我国法治化进程的加速推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已经成为司法机关的工作目标。检察公开听证让当事人“说话”,让各界人士参与,大大提升司法办案的公开度、公正度,着力化解纠纷矛盾,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
2020年12月,作为未成年人领域“两法”之一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颁行21年来首次大修,明确强调人民检察院通过依法行使检察权,对未成年人重新犯罪预防工作等进行监督。
清华大学刑事诉讼法学硕士研究生赵禹涵:您刚才提到,司法制度应充分回应社会需求。请问司法机关如何在“蛋壳公寓”事件、“O2O平台爆雷”这样涉及金融且波及范围广的事件中发挥作用,维护人民群众合法利益,充分回应人民群众的需求?
检察机关是如何考量的呢?首先看刑事案件的整体情况:当前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和缓刑案件比例都比较大,也就是说现在多数案件为轻微刑事案件,占到80%左右;80%以上的案件是认罪的案件,所以是两个80%。也就是说,80%以上的案件,只要认罪认罚都可以适用这个制度。其次,最高检在2019年提出了一个70%左右的适用比例,就是要求各地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要达到70%左右的适用率。这个适用率,基于上述两个80%,是有科学依据的。
经历司法实践检验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被认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刑事司法制度的重大创新,丰富了刑事司法与犯罪治理的“中国方案”。新时代,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有内涵更丰富、水平更高的需求,希望司法政策与时俱进,期盼社会长治久安;司法机关案多人少矛盾日益突出,必须遵循司法规律,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推动案件繁简分流。在这一历史背景下,党中央决定建立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不仅着眼于提升诉讼效率、节约司法资源,更着重于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罪犯改造。2018年10月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正式确立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检察机关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承担主导责任,不仅是诉讼的承上启下的枢纽和监督者,而且是罪案处理的实质影响者乃至决定者。为了最大限度地激活这项制度,在2019年8月的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检察工作会上,最高检提出,到年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当月适用率要达到70%左右。70%适用率的目标,来自于司法实践的支撑。办案数据显示,当前我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比例达到80%左右,且呈逐年上升趋势。在这类案件中,绝大多数被告人85%以上一审宣判后不再上诉,认罪、认罚。对此类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进行程序分流,符合刑事司法简案快办、难案精办的趋势。
2018年10月19日,针对校园安全管理规定执行不严格、教职员工队伍管理不到位,以及儿童和学生法治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缺位等问题,最高检向教育部发送“一号检察建议”。这是历史上第一份由最高检直接向国务院组成部门发送的检察建议。“一号检察建议”发出后,全国检察机关与教育主管部门联合进行实地督导、明察暗访,检查中小学校、幼儿园3.86万余所,监督整改安全隐患6600余个。最高检会同教育部赴8个省区市进行督导,有力推动了校园安全制度的落地落实。2019年,媒体曝光的几起侵害女童事件令人揪心,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再次凸显。对此,最高检态度坚决,强调“一号检察建议”要“没完没了”抓下去,以此为抓手,助推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的落实。几年来的司法实践表明,“一号检察建议’已成为撬动检察机关开拓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重要杠杆,成为促进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的重要牵引。
2020年5月7日,为完善机制,及时干预,严厉惩治、有效预防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推进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最高检与国家监委、公安部、司法部、教育部等8部门会签下发《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强制报告意见》明确规定,国家机关、法律法规授权行使公权力的各类组织及法律规定的公职人员,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各类组织及其从业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不法侵害以及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或举报。
张军:谢谢莫野同学的这个问题。家暴问题确实值得重视,现在不仅有“男家暴”,也有“女家暴”。检察机关在办理涉及家庭暴力等案件时,要从司法办案引领促进和谐家庭关系建设、以检察建议为保护家庭弱势方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社会环境,预防相关违法犯罪。比如,2018年10月,最高检向教育部发出“一号检察建议”,这是在认真分析检察机关办理的性侵幼儿园儿童、中小学生犯罪案件后,针对校园安全管理规定执行不严格、教职员工队伍管理不到位,以及儿童和学生法治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缺位等问题,首次以最高检名义发出的第一份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围绕“一号检察建议”的落实,我们还会同教育部等8部委出台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与公安部、教育部共建教职员工入职前查询性侵害违法犯罪记录制度,探索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公益诉讼、督促和支持起诉、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询问救助等工作,未成年人保护法修改中均予采纳。目前,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特别强调检察机关对涉及未成年人的诉讼活动、重新犯罪预防工作等依法进行监督。检察机关要没完没了督促“一号检察建议”、强制报告、入职查询、从业禁止等措施的落实,不让“大灰狼”进入“小兔子”的安全空间,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习强调,要推动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使社会主义法治成为良法善治。司法实践中,包括检察机关在内的司法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习的这一要求,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司法办案的重要指引,使司法活动不仅符合法律规范,更建设培育社会主义道德水准,以司法引领、促进全社会道德建设,形成独具中国特色的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的生动实践。
当前,随着生活节奏的加快,人们的生活压力与日俱增,家庭暴力也呈现出多样化和持续化的特征,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检察机关在妥善办理相关案件的同时,也在积极加强与有关方面协作,共同完善社区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预警分析、社区调解等制度,以预防为主,调解为先,争取将家庭暴力化解在形成之初,解决在萌芽状态,促进社会治理。
张军:非常感谢东冉同学。这是一个涉及法理的好问题。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是我国法治建设的一大特色。以德治国靠什么?靠的是道德教育从娃娃抓起,把习强调的“引导和帮助青少年学生扣好人生的第一粒扣子”的要求落实,学校、社会、家庭都要承担责任、共同努力,更加务实有效地加强青少年道德教育;靠的是文化自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引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领。唯有运用、执行好法律,方能更好地推进国家治理。也只有将法治和德治紧密、有机结合好,我们的国家才能长治久安。
张军:刘强作为“检察官同学”提到的单位犯罪、对民营企业的平等保护等问题很重要,最高检正在一些地方开展企业合规检察制度试点,对企业经营中的违法犯罪建立起依法从宽的规范制度,并与专家学者、律师等共同审慎地向前推进。我们计划试点结束之后再继续扩大规范适用范围。
2020年10月,最高检发布《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检察机关以听证方式审查案件工作。《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召开听证会的案件范围,即检察院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拟不起诉案件、刑事申诉案件、民事诉讼监督案件、行政诉讼监督案件、公益诉讼案件等,在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案件处理等方面存在较大争议,或者有重大社会影响,需要当面听取当事人和其他相关人员意见的,经检察长批准,可以召开听证会。检察院办理审查逮捕案件,需要核实评估犯罪嫌疑人是否具有社会危险性、是否具有社会帮教条件的,可以召开听证会。
2021年1月召开的第十五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要求,检察听证要实现“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覆盖,各级检察院、各业务条线都应结合办案实际,做到“应听证尽听证”,倒逼检察监督办案能力提升。
近年来,全国各地发生了多起有性侵犯罪前科的人员持续性侵学生案件。各地检察机关经过探索实践,证实开展入职查询制度是行之有效的预防措施。2020年9月18日,最高检联合教育部、公安部共同发布《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查询意见》明确规定,中小学校、幼儿园新招录教职员工前,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授予申请人教师资格前,应当进行性侵违法犯罪信息查询,对具有性侵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不得录用或者不予认定教师资格。《查询意见》还明确规定了入职查询范围、适用入职查询的人员范围、查询方法、查询结果的应用及追责等,从源头上把“大灰狼”挡在校园之外。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不是“补充”。司法机关应当审慎对待每一个涉民营企业刑事案件,充分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如果企业或其法定代表人在经营中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应当依法追究,让其付出相应代价,但是“稳企业、保就业”应当在依法办案的同时,注重尽量不要让这个企业垮掉。对于民营企业来说,企业负责人很关键,如果不审慎对待,可捕可不捕、可判实刑可判缓刑,捕了、诉了、送进监狱,这个企业很可能就会垮掉,影响几百人甚至上千人的就业,还会影响当地的发展稳定。依法不捕、不判实刑,在依法办案前提下,采取从宽的办案方式,同时严格对企业进行依法治理、管控,是现代治理的有益探索,检察机关在组织试点。我们希望能够建立起与企业合规制度相融的检察工作制度,以丰富的检察实践,助力刑事追诉立法、司法、执法不断健全完善,适应经济社会更好、更稳、更高质量发展。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师何挺:现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刑诉学界最关注的线月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的专项报告来看,该制度在全国的适用率并不平均,包括现在检察机关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的比率以及量刑建议被采纳的比率都不太平均,而且在不断变化过程中。请问,从该制度长远发展的角度来看,您觉得适用比率多少是比较合适的?
2020年1月,张军在全国检察长会议上强调,要完善与金融机构、行业监管部门协同配合机制,采取刑事、民事、行政等手段综合施策,把依法办案、追赃挽损、维护稳定结合起来,防止经济金融风险演化为社会风险。
为什么各地差别比较大?关键就是看检察官是否积极努力、克服困难做好工作。适用认罪认罚程序,在审查起诉阶段实际上给检察官增加很多的工作量,包括以事实、证据、法律及有关案例教育、引导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这一工作,以前是诉至法庭后,主要由法庭去做。同时,还须请律师参与、阅卷,共同协商,达成一致,对检察官提出的量刑建议,与嫌疑人都予认同。同时还要做好被害人方面的工作,形成谅解、认同。这些工作量大、事难。从认真贯彻国家法律、实现公正和效率、真正化解矛盾,特别是履行好检察机关职责的角度出发,最高检提出适用率要达到70%左右。经过各地的努力,目标基本达到,不少地方到2019年12月份,单月全国的平均适用率达到了80%,2020年以来平均适用率已经达到了85%。比较高的适用率是可以实现的,这是基于我国刑事案件的实际情况、结构,在司法实践中提出的合理的目标要求。
法律是准绳,任何时候都必须遵循;道德是基石,任何时候都不可忽视。检察机关将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落实习法治思想和党中央部署要求的政治责任,一个发力点是道德和法治教育从娃娃抓起,确保法治副校长有用有效。如何将纸面上的“法”、案例中的“法”,转变为未成年人笃信、笃行的法律意识,引领青少年提升道德素质,让法治精神、传统美德真正抵达孩子内心?最高检领导躬身践行,率先垂范。2020年9月,张军以“民法典中的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为题,与北京市第二中学师生共线区的师生代表通过视频连线方式在“云端”听课。这已是张军连续三年秋季开学季到北京二中讲法治课,受到师生欢迎,引起社会强烈反响。截至2020年9月,全国共有3.3万余名检察官在4.5万余所学校担任法治副校长。其中,有32个省级院检察长,省级层面实现全覆盖。针对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法治和社会主义道德教育的需求已经从“有没有”转变为“好不好”这一深刻变化,各地检察机关积极组织骨干力量研发精品课程,创作动画、动漫等未成年人喜闻乐见的法治和社会主义道德教育作品,打造标准化课件库,努力提升法治、德育宣讲质效。疫情期间积极开展线上法治和社会主义道德宣传,利用各种方式与学生展开互动,覆盖面和影响力进一步扩大。各级检察机关还立足检察职能,在讲好法治课的同时,积极回应学校需求,通过为学校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参与化解矛盾纠纷、开展临界预防、参与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等工作,支持、促进、强化学校以社会主义道德培育学生,协助学校解决安全隐患,共同创造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
在没完没了抓“一号检察建议”的同时,最高检通过办案联合相关部门建立强制报告制度和入职查询制度,并推动这两项制度“入法”。
清华大学法学院比较法学硕士研究生岳东冉:法安天下,德润人心。当前,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中,落实德治的制度有哪些?未来如何继续推动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的工作?
我在福建主持了一起公开听证申诉案件,清华法学院的张建伟教授作为听证员参与、有力支持了这次听证。这起听证案件的效果很好,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这是一起涉及定性上是商业欺诈还是刑事诈骗的当事人申诉案件。申诉人坚持主张起诉欺诈人,当地检察机关认为证据还不够充分,当事人便从基层检察院一直申诉至最高检。我作为主持人到福建主持公开听证,在各方面的支持配合下,做到了案结事了,当事人双方各自尽到了法定义务,企业重新恢复活力。如果这起案件在基层检察机关作出相对不诉决定时就进行公开听证,可能就避免了当事人踏上为期三年的申诉之路。由此,公开听证的必要性充分凸显,该制度的优越性也充分显现。
清华大学法学院2019级刑法学硕士研究生冯梦迪:公开听证有助于化解矛盾纠纷。最高检出台了《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各地检察机关正在按规定开展这项工作,但也还存在一些需要完善的问题。检察机关在这方面还会有哪些新探索?
据统计,对一些存在较大争议或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全国四级检察机关的检察长带头,以公开听证形式,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居民等多方参与。通过持续努力,检察机关信访形势明显好转,全国检察机关共接收群众信访92.7万件,同比下降4.3%;重复访比例27.3%,同比减少3.1个百分点。
检察机关在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过程中强化与相关执法司法机关协作配合;立足批捕、起诉职能,切实履行指控证明犯罪主导责任;秉持客观公正立场,该严则严、当宽则宽,确保依法准确适用;强化内外部监督制约,防范廉政风险;加强政治、业务建设,着力提升办案能力。最高检专门制作法治宣传片,以浅显、新颖的动漫形式阐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公安部大力支持下,2020年7月起在全国看守所、派出所、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循环滚动播放,一些犯罪嫌疑人受感召后主动认罪认罚。
2020年10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专题听取最高检关于人民检察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情况的报告,对检察机关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给予充分肯定。2020年12月1日,最高检下发通知,就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检察机关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提出十个方面28条贯彻落实意见,要求各级检察机关对照审议意见和专项报告要求,有针对性加强和改进工作,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更高质量、更好效果适用。
2020年10月,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审议通过。修改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把近年来最高检会同相关部门力推的“强制报告”“入职查询”相关机制以及禁止胁迫、引诱、教唆未成年人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或者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检察政策,以立法形式固定下来,并赋予了检察机关对未成年人保护更重责任和更高要求。并明确规定,人民检察院通过行使检察权,对涉及未成年人的诉讼活动等依法进行监督。
张军:谢谢禹涵同学。法科学生更应关注社会现实,在实践中提升法律智慧。您关注的其实就是我们在司法实践中高度重视的金融风险问题,是当前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的突出问题,也是现代经济社会发展中需要加大防范、惩治力度的问题。对于防范金融风险,习高度重视,多次进行专门强调。司法不能仅仅消极地受理、办理具体案件,更要能动、积极地反映社会需求,在司法过程中,研究分析倾向性问题、社会治理问题之所在,以检察建议、以典型案例引领向社会发出预警防治信号,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天气预报’,促进防范各类金融领域的“黑天鹅”“灰犀牛”,助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维护人民群众在金融活动中的合法权益。这可以理解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
2020年12月17日,中国政法实务大讲堂在西南政法大学开讲,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景汉朝结合多年来参与司法改革实践和顶层设计的亲身经历,向在校师生系统介绍了政法系统贯彻落实习法治思想、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丰硕成果,详细讲解了司法改革为什么改、改了什么、怎么改等重大问题。这是中国政法实务大讲堂自2019年创办以来,首次在京外高校举办。讲座由西南政法大学校长付子堂主持。
司法改革有什么规律可循,又要达到什么目标?景汉朝指出,从改革内容看,我国的司法改革经历了“由小到大”“由简单到复杂”的历程,从计划经济时代交易少、纠纷少、案件少,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类纠纷案件不断增多,司法体制改革也呈现出“强调当事人举证责任——庭审方式改革——审判方式改革——诉讼制度改革——司法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的发展脉络,这一轨迹与逻辑,是对司法改革规律性认识的生动阐释,完全体现了问题导向,符合马克思主义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基本原理。司法改革要实现的目标,就是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必须处理好公正与效率的对立统一关系,提高司法公信力,树立司法权威,在全社会形成尊重司法的风气。
讲座最后,景汉朝强调,司法体制改革是庞大的系统工程,需要坚实的理论支撑和正确的理论引领,理论界与实务部门要共同努力,以习法治思想为指导,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
景汉朝强调,向法官检察官放权,不能“一放了之”,司法责任制改革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不断完善制约监督机制。建立防止权力干预司法的制度,有力震慑了领导干部“打招呼”、“批条子”,以及当事人“找门路”“拉关系”。当庭宣判挤压了关系案、人情案的存在空间。以庭审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等平台为代表的一系列司法公开和信息化改革,生动诠释了“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的道理。中国的全球营商便利度在全球190个经济体中大幅提升,世界银行发布《2020年营商环境报告》,评价民商事司法制度与法院工作质效的法院竞争力排名第5、其中“司法程序质量”排名第1,美国权威民调机构公布的2019年全球法律和秩序指数排名,我国排第3。这些成绩不时引起在场同学们的热议。
景汉朝首先指出,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到2035年基本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远景目标。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明确了习法治思想,这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是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也为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指明了方向。
经过多年的推进,我们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体制改革之路,有哪些原则必须坚持?又有哪些启示?景汉朝指出,我国司法改革的历程充分说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必须以习法治思想为指导,必须坚持党的领导,无论是司法体制改革的定舵把向、宏观设计,还是微观突破、落实落地,没有党的坚强领导,不可能实现。“一把钥匙开一把锁”,解决中国的问题只能立足于中国国情,从中国实际出发。“在我们这个经济、政治、文化发展不平衡的单一制大国,盗窃罪的入罪标准,是适用同一标准还是区别对待更加公正?”“熟人社会、模糊文化、厌讼传统等,对司法和司法体制改革又有着什么影响?”景汉朝一连串的透彻分析,让师生们连连称赞。
司法体制改革的重点是什么?景汉朝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将司法责任制改革作为“牛鼻子”,以此为主线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实行司法责任制,首先是把办案能力过硬的人员选拔到法官、检察官岗位上,把司法工作人员分为法官检察官、司法辅助人员、政工党务等司法行政人员三类,对法官、检察官实行员额制,推动法官检察官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其次是按照权、责、利一致的原则,赋予法官检察官办案权力,并对自己办的案件负责,既明确法官、检察官的办案职权,又明确责任,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以提高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再次是完善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制度,实行符合司法职业特点并与单独职务序列配套的保障和激励机制,确保权、责、利相统一。第四是因地制宜推进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防止地方保护主义的干扰,保障法院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司法权。
app新京报讯(记者张静姝)今年6月是全国第24个、江苏第32个“安全生产月”,记者6月23日从江苏省公安厅获悉,去年以来,江苏公安机关持续严厉打击涉安全生产领域制售假劣产品犯罪,共侦办此类案件28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800余名,成功破获公安部挂牌督办案件3起,有力守护了人民群众的安全。 据了解,近年来,与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一些产品质量问题已经成为导致公共安全事件的重要因素。为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安全,去年,江苏省公安厅环食药侦总队组织对全省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产品犯罪案件中安全生产风险问题进行了专题研判,在此基础上梳理出易发生安全生产风险的消防器材、燃气灶具、汽车配件、建筑材料、工业设备、手机配件、汽车用油、烟花爆竹、电动自行车电池及充电器等9大类产品,并列入打击整治重点。 江苏公安机关在全省针对性部署开展涉安全生产领域制售假劣犯罪打击行动。其中,连云港、淮安等地打掉13个制售假劣灭火器、防毒面具、消防水带犯罪团伙,南京成功侦破全省首起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名定罪的伪劣电动自行车案,有力震慑了犯罪。同时,江苏公安机关聚焦可能危害公共安全的各类风险要素,充分发挥公安机关执法利剑作用,形成了以风险捕捉为前提、以精准打击为重点、以推动共治为目标的一整套警务流程和机制,推动从侦查打击向以打促防、以打促治的转变,实行全周期治理,助力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江苏公安机关还主动对接住建、市场监管、消防救援等部门,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优势,联合开展燃气灶具、电动自行车、消防产品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加强对安全隐患的深入研判和违法线索的深挖,侦办刑事案件35起、抓获135人,有力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编辑 甘浩校对 付春愔
app新京报讯(记者张静姝)“叮!”19层电梯门刚开,民警三步上前一把拽回跨坐在窗沿上的女子,前后不过3秒!近日,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西三旗派出所民警成功救下一名欲轻生女子。“我们小区19楼有人把腿伸到窗外了!”近日,海淀公安分局西三旗派出所报警电话响起,正在附近巡逻的民警立即前往现场,几分钟后,警车抵达小区,民警仰头锁定高层晃动的身影,立即冲进电梯。电梯门到达19层后,女子正背对众人,跨坐在窗沿上,双腿悬空,隐约能听见抽泣声。看到窗台距离电梯门仅四米左右距离,女子也在看向窗外,民警压低身形,三步疾冲一把将女子拽回,整个救援过程仅仅用时3秒。女子坐在19层窗边,双腿悬空。图源:海淀公安获救后,女子情绪崩溃趴在地上失声痛哭,民警立刻上前安抚“没事没事,不哭了,不害怕!有什么事跟警察叔叔说!”10多分钟后,哭声渐渐平息。原来,女子和家里人因琐事拌了几句嘴,一时冲动才做出危险举动。救下女子后,民警对其进行安抚。图源:海淀公安随后,民警联合居委会对女子及家属耐心疏导并反复叮嘱,“再大的坎,好好沟通总能过去,千万别拿生命冒险。”编辑 甘浩校对 付春愔
app新京报讯(记者张静姝)近日,北京市公安局房山分局森林公安大队民警与热心群众联手,成功救助多只国家保护动物。6月1日、4日,房山警方接到群众报警,称先后在长阳镇、拱辰街道捡到受伤的大鸟,急需救助。森林公安大队民警抵达现场后,经辨认,两只受伤鸟类均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燕隼,或因受伤无法飞行。为确保燕隼得到专业救助,民警迅速将燕隼送至区野生动物保护部门进行救助。6月3日,房山警方接到群众报警称,家中地下室发现一只疑似受伤的大鸟。民警接警后,迅速赶往现场,经辨认,这只受伤的大鸟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隼。民警将红隼装入救助箱,喂食了一些食物和水,随后送到了区野生动物保护部门进行救助。受伤的大鸟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隼。图源:房山公安6月7日,房山警方接到群众报警称,一只不明鸟类误闯入家中,需要帮助。民警立即前往现场,经初步判断,这只“私闯民宅”的鸟为国家三有保护动物翠鸟,所幸这只翠鸟并未受伤,只因为觅食误闯居民家中,随后民警将其送至野外放生。房山警方提示,野生动物是大自然赋予人类的宝贵自然资源,它们是我们人类共同的朋友。如果在日常生活中发现受伤或被困的野生动物,请尽快联系公安机关或园林绿化局野生动物保护部门进行救助,不要私自处理,以免对野生动物造成二次伤害。编辑 甘浩校对 付春愔
app新京报讯(记者张静姝 实习生张楠)6月24日,由北京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共青团北京市委员会指导,北京青少年服务中心与中央戏剧学院联合创作的禁毒话剧《况且况且》于北京首演。 禁毒话剧《况且况且》北京首演现场。新京报实习生 张楠 摄该剧以三条交织的故事线聚焦当下社会毒品危害命题,将视角从毒品本身延伸出去,深刻探究了吸毒人员家庭亲人关系的重建、吸毒者坠入深渊的隐秘诱因,同时警醒当代青年防范各种毒品诱惑。以艺术共鸣替代生硬说教,不断推进北京禁毒教育创新实践。 据悉,该剧在剧本打磨阶段便集结了北京市禁毒部门、北京青少年服务中心、戏剧领域专家组成“顾问团”,通过艺术创作增强青少年对毒品的认知。 作为北京新时代全民禁毒宣传教育工作的创新实践,该剧创作紧扣校园生活,将毒品预防宣传教育融入舞台艺术,让青少年在观演中直观认识毒品伪装性与危害性。这种将传统说教转化为情景化引导的设计,推动禁毒知识从“被动接收”向“主动认知”转变。近年来,北京市禁毒部门持续构建覆盖艺术创作、校园活动、社会化宣传的立体禁毒宣传矩阵。通过不断创新禁毒宣传教育模式,在全社会凝聚“防毒拒毒、人人有责”共识,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构筑坚实的文化防毒屏障。当话剧尾声“况且况且”的火车轰鸣声象征着生命重获前行力量时,这场演出已化作北京毒品预防宣传教育现代化的生动缩影。未来,北京市禁毒部门还将携手更多社会力量,持续创作一系列禁毒文化产品,让禁毒宣传进一步融入青少年生活。编辑 杨海 校对 翟永军
app新京报讯(记者彭镜陶)6月21日晚,一对情侣在密云五座楼森林公园附近爬山时迷路被困,因天色很快变暗,便向消防救援人员求助。大约4小时后,他们被消防救援人员护送下山。消防救援人员搀扶迷路者下山。图源:密云区消防救援支队19时,北京市密云区溪翁庄消防救援站接到报警,称有两人在辖区五座楼森林公园附近爬山,返程时迷路被困,溪翁庄消防救援站立即派出消防救援人员救援。赶赴现场途中,消防救援人员通过电话与报警人联系,询问了解其被困位置,并告诉报警人待在安全的地点等待救援,少用手机保持电量。19时38分,消防救援人员抵达五座楼森林公园下边的一条公路上,根据报警人提供的信息,在确定上山路线后,整理携带山岳救援装备,同民警及1名向导上山搜救。搜救中,消防员穿密林、翻山峰,不断通过灯光、喊话等方式以及使用两步路户外助手进行实时导航定位,进一步确定被困者准确位置。21点10分,消防救援人员听到报警人呼喊声,于30分钟后在一处半山腰位置找到两人,发现他们均无受伤情况,并于22时58分将两人安全转移到山下。据了解,两人是一对情侣,从大兴到密云游玩,于当日9时根据登山软件提供的上山线路登山,由于对地形不熟,在返程时迷了路,加上天色渐晚,于是拨打了119求助电话。密云消防提示:户外登山运动具有高风险性,登山前预先做好路线、时间规划,要充分了解自己的健康状况,登山时最好结伴而行,带齐应急物资,要注意并依照警告、禁止标志的规定开展登山活动,切勿擅自冒险前往危险区域。在登山过程中遇有紧急情况,及时报警求助。编辑 甘浩校对 柳宝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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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本次大赛倡导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要求故事主线及背景围绕九江地区展开,有较多九江地区的细节描述或呈现,有关“人文圣山”庐山的故事尤佳。在创意方向上,创作者可以有多种尝试,可与九江地区的人文历史、书院文化、杏林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等进行创新性结合。大赛设置了丰厚奖励,特等奖1名,奖金20万元;一等奖1名,奖金10万元;二等奖2名,奖金各5万元;三等奖5名,奖金各2万元。大赛征文时间从即日起至2025年11月30日结束。
app6月23日,由九江市委宣传部、阅文集团主办的“庐山烟雨九江梦”2025九江庐山主题征文大赛在庐山国际会议中心正式启动。大赛旨在探索网络文学IP与九江自然及人文场景的融合路径,打造文旅融合高质量发展新范式。
据介绍,大赛启动后,来自全国各地的网络作家将深入九江、庐山进行创作采风,探访庐山的奇峰云海、鄱阳湖的万鸟翔集、东林寺的禅意宁静、白鹿洞的书香文脉以及街头巷尾的市井烟火,用网络文学讲述九江和庐山的故事,用网文IP的力量推动文旅“破圈”,创作出有文化厚度和时代温度的网络文艺精品。
阅文集团副总裁、总编辑杨晨在启动仪式上的致辞中表示,庐山主题征文大赛不仅仅是一次文学创作活动,更是一次网文IP与文旅产业深度融合的创新探索。九江的山水一直活在人们的文化记忆里,庐山更承载着深厚的文化印记。阅文集团会将这些好故事通过文字、动漫、影视、游戏等不同形式展现出来,让更多人爱上九江、来庐山旅游打卡。
江西向来是孕育文学才情的沃土。在网络文学领域,江西作家群体的表现令人瞩目。现象级作品《道诡异仙》的作者“狐尾的笔”,科幻作品《我们生活在南京》的作者“天瑞说符”,悬疑作品《神秘复苏》的作者“佛前献花”,皆是江西网络文学界的优秀代表。特别是“95后”大神作家“天瑞说符”创作的《我们生活在南京》,不仅斩获银河奖、星云奖、百花文学奖等多项文学大奖、被大英图书馆收录,更获得第十七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优秀作品奖,充分证明了江西作家在类型化与主流价值表达上的双重实力。江西作家深厚的文学底蕴与强劲的创作后劲,也让业界对本次大赛充满信心与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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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非虚构写作通常是以作者的问题意识作为出发点,并致力于探求事、情与理在真实性上的有机统一,所以在叙事方法和文本形态上,它都呈现出高度的灵活、自由与开放。它可以精确还原事件现场,细致描述人物言行,甚至临摹各种鲜活丰盈的现场细节;也可以不断抒写作家内心的丰富感受,包括思想上的困惑,以及情与理的纠结;还可以借助各种文献资料的征引,推衍自己的理性思考和分析判断。也就是说,非虚构写作突破了现代文体学意义上的规范性,几乎回到了“为文无法”的传统文章学形态之中,抒情与说理,都可以通过不同方式,有机地融入叙事之中,使人们很难用现代叙事学的基本理论来进行评析。有人就说道:“非虚构写作不是去重构一张照片,不是去写一本档案,不是写一份灾难现场的勘察报告、调查报告。非虚构写作一定有写作者自己的观察和理解,也带有写作者个人的世界观、感情观,这是必然的。作者不仅发挥中介的作用,还进行再创作,带着个人理解、独立的立场去写故事,这恰恰是非虚构的价值所在。”[10]这种所谓的“进行再创作”,其实隐含了作者对于叙事的审美理想以及必要的艺术探索。这一点,非常突出地体现在非虚构写作的反文体自律性的叙事方法上,也使它在文本形态上变得颇为开放和自由。
新世纪以来的非虚构写作却不同了。它并不在意创作主体的专业素养和职业身份,而是依靠不同写作群体的积极参与,带着自身鲜明的异质性和否定性,成功扮演了专业化作家的“他者”,让人们意识到传统的专业作家尤其是小说家的内在局限。像“梁庄系列”的作者梁鸿、《大地上的亲人:一个农村儿媳眼中的乡村图景》(以下简称《大地上的亲人》)及《我的二本学生》的作者黄灯、《北纬四十度》的作者陈福民、《岂不怀归:三和青年调查》的作者田丰等,都是长期从事学术研究的学者。他们此前似乎没有经历过多少叙事文学的训练,尽管他们中也有一些人从事文学研究,但研究与创作毕竟是两回事。而像《重走:在公路、河流和驿道上寻找西南联大》(以下简称《重走》)的作者杨潇、《张医生与王医生》的作者伊险峰和杨樱、《盐镇》的作者易小荷、《贫穷的质感:王梆的英国观察》的作者王梆、《我的母亲做保洁》的作者张小满、《最后的耍猴人》的作者马宏杰等,都是资深记者或曾做过记者,他们也没有在文学创作上进行过卓有成效的写作实践。此外,还有像《我在北京送快递》的作者胡安焉、“羊道”系列和《冬牧场》的作者李娟、《豆子芝麻茶》的作者杨本芬等,都是底层务工者或素人,完全没有经过系统的文学训练。如果让他们进行虚构类或其它规范性文体的创作,未必能写出引人瞩目的文学作品,但非虚构却为他们提供了灵活而又敞亮的表达空间。所以我们很难说,究竟是非虚构写作激发了这些作者的叙事才情,成就了他们的文学梦想,还是这些作者激活了非虚构写作的空间,拓展了它的文学价值。
app新世纪以来的中国非虚构写作可谓异军突起,备受关注。它既迥异于传统的虚构类写作,又不同于惯常的报告文学,全程融入了创作主体极为丰富的个人感受与思考,且以可证伪的方式,呈现了诸多耐人寻味的重要事实,并为人们展示了文学创作的各种异质性空间。可以说,中国新世纪非虚构写作对于传统叙事文学而言,具有某种变革性的意义。这种变革性,几乎涵盖了从作家创作到文本接受的各个重要环节,包括主体身份、叙事内容、叙事方法、文本形态、审美接受等,值得我们从整体性上进行全面审度与探析。
[1][2][3][12] 刘蒙之、张焕敏:《非虚构何以可能:中国优秀非虚构作家访谈录I·序言》,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8年版,第9页、9页、4页、3—4页。
读者之所以对非虚构写作的真实原则保持高度关注,或者说,非虚构写作之所以将“求真”奉为最高圭臬,主要是因为如今的人们已深陷于巨大的信息流中,被各种“审美的”和“非审美的”的信息狂轰乱炸,信息接受过程已经由缓慢的感知和判断,变成了简单粗暴的快速浏览。这种信息的爆炸式更迭,带来了两个重要问题:一是技术革命催生的虚拟与仿真已无处不在,导致各类信息变得真假难辨,真实变成了缺乏信源的存在,但“真实感”却获得了全面的胜利。二是真假之间的界限已变得异常模糊,真与假,作为彼此确认的“他者”,丧失了明晰的身份定位,由此也导致人们慢慢地失去了对真相的把控能力,犹如韩炳哲所说:“新媒体和信息交流技术也逐渐消除了自我同他者的关系。数码世界缺少他者和反抗力量。在虚拟空间中,自我甚至能够摆脱‘现实原则’任意移动,现实原则即一种他者的、对抗的原则……虚拟化和数字化进程将导致对抗的现实世界逐渐消失。”[13]一方面,无处不在的虚拟与仿真,让人们从来不缺乏“真实感”;另一方面,当一切都充满了“真实感”之后,我们又失去了可以进行自我确认的、真实的“他者”,找不到一种天然的否定性力量。在这种尴尬的生存境遇中,人们的审美活动及审美接受方式,也随之发生了本质性的变化。这种变化的重要特征之一,就是人们更愿意接受那些具有个人性、现场性、可勘证的真实,从而摆脱各种缺乏信源的“真实感”。非虚构写作正是从这一维度,有力回应了人们的审美期待。它以“行动的文学”表明自己的求真过程,以作者的亲历性叙事呈现真实的现场,以作者与当事人的密切交流传达真实的情感,以必要的专业理论及材料印证真实的问题,使叙事从不同维度上获得了真实的信源,从而使读者能够真切地触摸到生活的原初状态。从所叙之事来看,读者可以从作者的亲历性叙述中,获得现场感的真实。如李兰妮的《旷野无人:一个抑郁症患者的精神档案》(以下简称《旷野无人》),通过作者的82篇日记, 详细呈现了自己抑郁症发作时的各种状态,或蜷缩在衣柜里瑟瑟发抖,或无法遏止地抽血自残,或整夜噩梦难以深眠,或渴望在阳台上纵身一跃。这些症状是如此的惊心动魄,又是如此的孤立无援。在相关的“链接”中,她还大量复制了自己的过往病历,以及各种诊疗记录。这些亲历性的原始记录,无疑在最大程度上满足了读者的认知期待,让读者不自觉地与作者达成了信任同盟。从所抒之情来看,读者可以从作者与当事人不断交流所形成的情感共同体中,自然而然地获得共情,特别是当这种情感承载了某些重要的血缘关系或道义立场时,读者的共情更为强烈。如梁鸿的“梁庄系列”和黄灯的《大地上的亲人》,都是因为作者切身站在故乡亲人的立场上,对人们关注已久的“三农”问题发出忧思,读者很容易感受到其情感的真实性。从所释之理来看,读者可以从作者的理性分析、引用的各种专业性理论知识,以及相关的佐证性材料中,获得所言之理的真实性,甚至引发读者对相关问题更为迫切的关注。如伊险峰和杨樱的《张医生与王医生》,就是借助一些经典的社会学理论以及沈阳工业化社会变迁的各种材料,在讲述两位医生同学命运变化的同时,分析了中国社会在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之后的阶层变化,让文本获得了充分的信服力。事实上,一部非虚构作品成功与否,很大程度上都是取决于这几个维度上的真实行动。它与非虚构写作的“求真”目标构成了紧密的呼应,极大地满足了读者对于世界的了解与认知。
[6] [英]齐格蒙特·鲍曼、[瑞士]彼得·哈夫纳:《将熟悉变为陌生:与齐格蒙特·鲍曼对谈》,王立秋译,南京大学出版社2023年版,第199页。
如果说虚构性写作是以人写事,让事件服务于人物的性格及命运,并通过人物形象来展示作家对社会及人性的思考,那么非虚构写作则是以事写人,让人物服务于事件,通过事件的复杂性来揭示历史或现实的内在问题。如黄灯的《我的二本学生》和王小妮的《上课记》,都讲述了很多大学生的校园生活,但这些大学生只是作者揭示问题的案例。作者的叙事目标,就是通过一个个学生的家庭背景、内心困惑及现实认知,呈现我们高校教育内部存在的某些现实困境。胡安焉的《我在北京送快递》,详尽记录了作者辗转于广东、广西、云南、上海、北京等地,做快递员、夜班拣货工人、便利店店员、保安、自行车店销售、服装店销售、加油站加油工等,主要意图也不是为了讲述他的辛酸经历,而是想通过自己的亲生经历,呈现底层打工者在不同城市里的生存境况,揭示不同行业之间的无序竞争,以及底层群体捍卫自主意识的艰难。他反复强调,自己从不偷奸耍滑,努力以劳获酬,同时又渴望获得必要的自由和应有的尊重,但每每收获失望。张小满的《我的母亲做保洁》通过作者母亲在深圳做保洁的经历,讲述了保洁人员、环卫工人、垃圾站承包人的生活。但作者并非为了塑造这些人物,而是通过与这些特殊群体的不断交流,真实地呈现现代化都市中这群外乡人隐秘而独特的生存状态,揭示繁华的都市背后被遮蔽的、复杂的社群样态。这个群体的每个人,都有一个遥远而沉重的故乡,都有一个努力生活的梦想,也都有一个孱弱而多病的身体。在故乡与梦想之间,他们只能凭借自己的能力,游走在都市保洁这一特殊职业的生存空间里。它是一种有关中国城乡差距的特殊镜像,具有鲜明的社会学的表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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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整体上看,为了最大程度地达到“求真”目标,中国新世纪以来的非虚构写作,在叙事方法上主要是以叙事为主,且重在因事写人。因为事件是由人物参与构成的,只有围绕人物才能将事件的来龙去脉写清楚。但它不同于虚构性写作,不追求叙事视角的选择或多变,也不追求人物性格的立体和丰富,而是以“我”为中心,直接体现了元叙事特征。当叙述具体的事件时,作家也不太关注事件中人物性格的多重性和圆整性,很少强调人物角色的主次之分,而是更多地突出人物在面对相关事件或问题时的具体言行,而且很多作品是以事写人,广涉各种不同身份的人群,并非突出某个具体的人物。也就是说,它看似写人物,但最终是为了呈现事实,并通过事实,表达创作主体的某些思考。譬如阿来的《瞻对》,既写到了班滚、贡布郎加、撒拉雍珠、青梅志玛等土司首领,又叙述了雍正、乾隆、嘉庆、光绪等大清皇帝,以及琦善、赵尔丰、张荫棠、唐柯三等重臣或军阀,只有集神魔于一体的贡布郎加在阿来笔下有些鲜活,其他人物均随有关瞻对战事的发展而出入,缺乏较为丰实的艺术描摹。换言之,《瞻对》的重点是为了表达作家对于瞻对是否属于“夹坝”的历史辨析,讲述瞻对自清廷以来所遭遇的各种历史劫难,梳理边地民族治理策略及族群融合的经验教训,是因事写人,而非以人述事。陈福民的《北纬四十度》也是如此。表面上看,作者从赵武灵王、冒顿、卫青、汉武帝、霍去病、王昭君、刘渊、孝文帝拓跋宏、安禄山、王振等一路写来,似乎是在重述这些历史人物在族群冲突中的人生经历,但本质上,作者其实是在不断回顾中原汉族与北方游牧民族之间的各种冲突与交流,传达作者对于“民族竞争与融合”的历史关切与思考,有关众多历史人物的叙述,只不过是为了更好地印证作家的这种族群思考。易小荷的《盐镇》从陈炳芝、钟传英、童慧、黄茜、曾庆梅、梁晓清、陈秀娥、詹小群、黄欣怡,一路写下来,重点讲述了12位盐镇女性的故事,其中不少人物确实写得颇为鲜活,但在具体的叙述过程中,作者主要还是为了突出她们对于贫困生活和家庭暴力的双重抗争。即使是像杨本芬的《豆子芝麻茶》,讲述了秦老太、湘君、冬莲、母亲、哥哥等五位人物,也不是为了塑造人物形象,更不追求人物性格的完整性和命运的变迁,而是着力揭示强大社会文化伦理统摄下的个体命运。
一方面,人们渴望洞悉自己生活之外的真实世界,渴望看到大千世界内在的丰富性和复杂性,也渴望体会到那些很难触及的特殊生活,而虚拟性的网络信息,虽然可以提供巨大的优势,却又因为拟像化的技术发展,催生了大量真假难辨的信息,导致人们对于各种具体可感的真实变得疑虑重重,终究难以呈现令人信服的多维度真实。另一方面,快节奏的现代生活,驱使人们的感知能力日趋扁平化,让很多人变成了“单向度的人”,甚至导致经验的日渐匮乏,并使人们在功绩主体的自我压榨中日显焦虑,形成了韩炳哲所说的“倦怠社会”[14]。尽管这一问题并未引起人们的普遍关注,但是非虚构写作却大量地呈现了这类现实,包括贫穷问题、疾病问题、职场问题、边缘群体的特殊生存问题,等等。与虚构性写作相比,它摆脱了网络信息的某些局限,很好地弥补了现代人对于现实或历史真相的了解和认知,同时也改变了读者对于文学的接受思维。
读者对于非虚构作品认知价值的自觉维护,从更深层次上说,一方面体现了读者对于非虚构写作在情、事、理三重维度上求真目标的认同,隐含了读者与作者在叙事中形成的情感与观念的共同体,意味着读者默认了作者的情感取向及其价值立场;另一方面也改变了单纯审美接受的读者局限,极大地扩充了受众的社会化阵容,使文学与读者建立起更为广泛的社会与历史的认知联盟。尽管我们还缺乏一些必要的调查数据来加以印证,但从大量讨论非虚构写作的读者阵营来看,非虚构写作不仅被一般读者所津津乐道,同样也被社会学、人类学、历史学、新闻学等专业读者所关注,甚至成为他们专业研究的材料或对象。像梁鸿的“梁庄系列”和黄灯的《大地上的亲人》,就一度成为社会学专业高度关注的作品;李兰妮也多次说道,她的《旷野无人》《野地灵光》等有关抑郁症诊治的非虚构作品,已成为很多精神科医生的读本;海勒斯的《江城》《寻路中国》等一度成为域外读者了解现代中国发展的重要阅读书目,长期居于“美国畅销书榜,并将继续受到大众的欢迎”[16];王小妮的《上课记》和黄灯的《我的二本学生》《去家访》也不断引起高等教育工作者的关注;至于胡安焉的《我在北京送快递》、张小满的《我的母亲做保洁》、马宏杰的《最后的耍猴人》、李娟的“牧场系列”等作品,让很多人重新认识了中国社会边缘群体的生存样态……可以说,非虚构写作所具备的真实性和开放性,极大地拓展了文学的非审美性疆域,吸引了大量非文学爱好者的接受群体。从根本上说,这也丰富了文学的内在认知功能,使中国当代文学在呼应历史或现实的重大关切时,再度引起广大受众的关注。因此,从审美接受上看,非虚构写作在读者的审美期待、情感共振、意义建构等方面,都对传统叙事文学形成了挑战。
其二,大量人文社科研究领域的学者参与,使非虚构作品在呈现叙事真实的同时,也巧妙地传达了创作主体对于真实事件的梳理、辨析和评判,并揭示了其中所隐含的各种内在问题及其症候。与虚构性写作不同,非虚构写作的最大特点在于,作者可以充分调动自身的专业学识和理性思考,精准地表达自己对于所叙之人或所叙之事的看法。这是一种带有直面现实或历史的问题式写作。比如像陈福民的《北纬四十度》,就是基于作者对相关史书的广泛阅读与长久思考,兼及自己长期生活在这些地域文化之中,才使他终于发现,“以长城为标志,北纬40度地理带在历史演进过程中逐渐形成了不同的族群与生活方式,最终完成了不同文明类型的区隔、竞争与融合”[5]。而在“梁庄系列”中,梁鸿也同样展示了作为人文学者对于中国“三农”问题的深切体察。无论是奔赴全国各地采写梁庄的各种打工人,还是立足梁庄来展示各地打工归来的梁庄人之精神面貌,包括对梁庄作为留守村庄之现状的叙述,都贯穿了作者对于农村、农民和农业的某些思考。这些具有历史学或社会文化学意义的思考,表面上是源于题材本身,实质上是得益于作者的学者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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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虚构写作的核心目标在于重建叙事的真实,并致力于揭示真实背后所隐藏的某些问题真相,所以它通常被称为文学的“求真行动”。这种“求真行动”,当然不只是为了单纯地呈现客观事实,而是以客观事实为基础,努力实现“事真”“情真”与“理真”的统一。很多优秀的非虚构作品,既鲜活地展示了诸多鲜为人知的事实,又体现了创作主体明确的情感倾向和价值立场,并在发掘事实背后各种真相的过程中,进一步传达了作者的思考和判断。而且,无论是情感取向还是分析判断,往往都能够引发读者的广泛共鸣。
非虚构写作的核心诉求就是展示文学的“求真行动”,尽管这种真实带着明确的个人化特质,但它改变了虚构文学的想象性和虚幻性。人们阅读非虚构写作,无论是在既定的观念上,还是在阅读过程中,“真实”都是一个不可撼动的法则。换言之,读者在接受过程中,首要的价值判断就是它的“真实性”,而不是它的艺术性。当然,人们在阅读虚构类作品时,也会注重真实,但这种真实主要是基于经验、常识或逻辑层面,也即略萨所强调的叙述的“说服力”。而非虚构作品给人们提供的,则是情、事、理等多维度上的真实,是基于文本所建构出来的立体性的真实。因此,从审美期待上看,它在读者心中已经构成了坚实的“前见”,唤醒了读者意欲了解真相的期待心理。尽管非虚构写作并不代表“反虚构写作”,也不意味着绝对的不虚构,但它依然将虚构性写作判定为明确的“他者”,使自身获得了真实叙事的合法性身份。可以说,虚构与非虚构,远比虚构与纪实、虚构与报告文学,具有更鲜明的对立性。同时,非虚构写作又以一种真诚坦荡的元叙事方式,直接展示作者对叙事的组织和调控,直接传达作者的真情实感,而不是像虚构写作那样极力隐藏作者的身份和情感,从而使读者非常自然地获得了阅读的代入感,并跟随作者一起亲历各种现场性的叙事。如李娟的“羊道系列”和《冬牧场》中,面对哈萨克牧民的游牧生活,作者和所有读者一样,几乎一无所知。但作者在好奇心的召唤下,经过一番纠结,最终还是选定了扎克拜妈妈家和居麻家,让自己作为他们家庭中的一份子,亲历了哈萨克牧民在春夏秋冬的转场生活。这种以作者行动为主线的元叙事策略,使读者的内心期待始终与作者保持一致。随着叙事的展开,读者也跟随李娟“菜鸟式”的游牧经历,体验到哈萨克民族最真实的游牧生活,庸常之中又有异态,苍凉之中又有豁达,艰辛之中也有欢乐。无论是扎克拜妈妈一家,还是居麻夫妇,都有着独特的饮食起居、交往伦理等文化习俗;无论是动物、山地还是河流,都与牧民们构成了极为特殊的情感关系。文本以丰富的交流体验、敏锐的内心观察、细腻的情感意绪,让读者的审美期待始终贯穿于日常性、经验性和世俗性之中,游离了过度猎奇的心理,回到了真切的现实之中。
如果细究非虚构写作中作者身份的构成,它至少从三个维度对专业作家构成了挑战,并使非虚构写作呈现特殊的异质性。其一,大量新闻记者尤其是深度报道记者的积极参与,使非虚构作品在维护叙事现场的真实性层面上,突破了作家依靠经验、常识和想象力所建构的真实效果,同时也挣脱了记者在新闻写作中自我主体被强制约束的情境。新闻写作当然不同于文学创作,因为新闻作品信奉的是客观性和中立性,在本质上不允许作者带着自身的特殊情感介入叙事,更不允许作者个人观点或思想的随意渗透。诚如李敬泽所言:“说到底,新闻不是记者的作品——那些人、那些事和一份包含观点的报纸才是新闻真正的作者,但非虚构作品一定是作者自己的作品……任何文学写作者一定会带着他个人的前史、他的身心、他的理解、角度、修辞,在非虚构的写作中,他力图捕捉和确定事实,但与此同时,他是坦诚地自我暴露的,他站在那里,把他作为个人的有限性暴露给大家,从而建立一种‘线] 然而,当记者进入非虚构写作时,他不仅获得了自我情感释放和思考表达的自由空间,而且可以充分发挥自己从容自如的现场重现能力。因为记者的职业素养,尤其是他们的田野调查能力和采访沟通手段,都确保了其叙事在“事真”层面上,可以获得前所未有的效果。譬如,在《最后的耍猴人》中,马宏杰就充分发挥了自己作为记者的强大沟通能力,与防范心理极重的河南新野耍猴人建立了亲密的情感联系,使杨林贵、张志忠、张首先等当事人不断敞开自己的心扉。同时,他还放下身段,坚持与耍猴人一起扒火车、吃干粮、睡桥洞,并与各地火车站的保安、警察以及城管们斗智斗勇。这种强有力的情感沟通手段和实证性的采访经历,使他能够真切地了解并体悟到耍猴人的生活,从而鲜活地呈现他们的真实生存状态,以及新野百姓与猴子之间的特殊关系。在《重走》中,杨潇也是充分发挥了自己作为记者的沟通优势,在重走西南联大当年西迁路线时,沿途采访了大量相关人员,并查阅了各地的地方志,最终多维度地呈现了重走过程中的历史现场、地域文化及平民百姓内心的家国情怀。如果没有这种强大的沟通与采访能力,仅仅靠专业作家走马观花式的“体验生活”,几乎无法达到这种写作效果。
行动当然不只是一种简单的身体行为,而是作者身与心的多维度奔走。非虚构写作依据创作主体内心的问题意识来辨析叙事材料、选择叙事内容、组织叙事过程,其中作者所付出的各种艰辛,不亚于虚构作家的努力,只是努力的方向和目标不同而已。非虚构写作的最大魅力就在于,作者既置身于叙事现场,又隐藏在叙事内部,他一方面从容调配事件发生的场景,自由抒发自己的真情实感;另一方面又将相关问题引入其中,阐述自己的独特分析和判断。作者与所叙之事或所写之人,保持着极为密切的关系。我们甚至可以说,非虚构写作有着极为特殊的个人化倾向,与作者个人的经历、情感和思考紧密相关。梁鸿就曾说道:“我看着他们,看着时间在他们脸上慢慢流逝,就像看见我自己和我自己的生活,我也在变老,也在时间之中,我的父亲已去世,我身边的那么多人,一个个去世。我们互相看着,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已无法分出彼此。”[9]李兰妮的《野地灵光:我住精神病院的日子》(以下简称《野地灵光》),表面上只是叙述了作者在广州和北京两座精神病院里的住院经历,但是围绕作者在两座医院里的所见所闻,尤其是与各种患者、医生的交流,从患者家庭关系到社会问题,从医生群体到诊疗问题,所叙内容相当广阔。更重要的是,针对各种精神疾病,作者既借助相关文献资料与治疗手段,不断地进行求证式考察,还通过亲历性的诊疗体验,展示治疗的复杂与艰难。尤其是面对抑郁症类精神疾病在现代社会中不断上升的趋势,作者常常饱含体恤之情,吁请全社会必须尽快从不同层面给予积极干预。可以说,它既是一部非虚构文学作品,同时也是一部社会学、精神病学以及文化伦理学的通俗读本。
这种独特的审美追求,表明了非虚构写作在叙事内容的选择上,具有鲜明的创作主体内在情感的指向性。也就是说,它的叙事内容与作者自身的情感始终存在紧密的共振关系,同时又能激发作者的写作欲望。我们姑且不论那些与作家生活经历密切相关的作品,如梁鸿的“梁庄系列”、蒋韵的《北方厨房:一个家庭的烹饪史》(以下简称《北方厨房》)、万方的《你和我》、薛舒的《当父亲把我忘记:隐秘的告别》《生活在临终医院:最后的光阴》等,这些作品都因为浓浓的血缘亲情,完全无法回避主体情感的表达,单就一些与作者看似没有密切关系的历史或现实书写来说,也同样渗透了创作主体的激越之情,如阿来的《瞻对:终于融化的铁疙瘩——一个两百年的康巴传奇》(以下简称《瞻对》)、陈福民的《北纬四十度》、杨潇的《重走》、易小荷的《盐镇》等,都明确体现了作者独特的个人情感及价值立场。事实上,如果作者无法与某些事实本身产生强烈的共情,那么作者选择它们来进行叙事,就会面临诸多的挑战,甚至其写作只能成为新闻作品,因为文学的本质就是一种情感的传达,用朱光潜的话来说:“一切艺术都是抒情的,都必须表现一种心灵上的感触,显著的如喜、怒、爱、恶、哀、愁等情绪,微妙的如兴奋、颓唐、忧郁、宁静以及种种不易名状的飘来忽去的心境。”[7]所有的文学创作,都是因情而生;由“缘情”而至“载道”或者“言志”,实属文学的艺术规律。非虚构写作之所以不同于新闻写作等其他文类,关键就在于它可以有效传达创作主体的丰富情感,而新闻等其他文类则必须屏蔽(至少是严控)作者个人情感的渗透,以确保叙事应有的客观性。
从历史记忆的再度重构,到家族往事的不断回望;从乡村扶贫的深度思考,到城乡差异的现代反思;从快递小哥的生存体验,到都市保洁员的生存境遇;从底层女性的命运书写,到游牧民族的生活记录……中国新世纪以来的非虚构写作,正在广泛介入当下社会和日常生活,极大地拓展了文学创作的精神维度和现实空间,展现着多元芜杂的时代镜像,并使当代文学与急速变化的、不确定的世界产生了更为深刻的关联。所以,从叙事内容的选择上看,非虚构写作不仅对虚构写作的个人化和想象性形成了对抗,而且也对新闻写作的客观性进行了有效拓展。它挣脱了单纯的审美叙事,将触角延伸到社会学、文化学、历史学等诸多领域之中,展示了新世纪文学在社会认知功能上的强大张力。
对于中国当代文学发展来说,非虚构写作不仅让文学创作重新沉入历史和现实的深层领域,呈现出强烈的问题意识及创作主体的积极思考,而且在自由开放的叙事之中,从作者身份、叙事内容到叙事方式、读者接受,都展示了其巨大的挑战性意义。当然,如果我们从文学的自律性和审美性来严格考察,非虚构写作还存在着诸多的不足与局限,但这并不影响它对文学内在认知功能的拓展与提升。可以说,纯文学创作、非虚构写作、网络文学,分别从不同维度上共同建构了我们当下文学多声部共鸣的艺术景观。
非虚构写作这种具有颠覆性意味的叙事倾向,使我们几乎丧失了本体论意义上的思考法则。面对非虚构写作,很多时候我们可以说它不是什么,不是新闻特写,不是报告文学,不是口述史,不是虚构性小说,但我们很难说清楚它是什么。如李敬泽就说道:“文学和新闻的分别绝不仅仅是文采辞章问题。显而易见的一个分别是,记者是职务写作,这从根本上不是他的个人创作,尽管这里肯定包含着他的理解,但边界是很清楚的,他不应该把他的个人观点和对事物的个人兴趣过度地混到新闻报道中去……但就文学的非虚构而言,记者不能做和不应该做的事,恰恰是作家能做和应该做的。”[11]也有新闻记者进一步补充道:“非虚构写作对严谨、古板、克制、枯燥的新闻写作风格改良的表现在于它特别重视文学手法的运用。非虚构写作借助叙事和修辞的写作策略和方法,重视对话、场景、细节和心理描写,以增强作品的可体验性和可理解性。非虚构写作的主要表现手法,如细节对话、场景重建、人物心理描写、人物关系交代甚至故事冲突构建等,几乎是所有优秀非虚构作品的特质。”[12]这些判断表明,非虚构写作看似一种相对独立的文体,但从目前的创作实践来看,很难从文体学上进行科学的归纳和界定,因为它在叙事方法上掺杂了太多的非叙事元素,甚至形成了非常典型的拼盘式的互文特征。
非虚构写作中的这种作者队伍构成,虽然呈现出一种开放、自由与平等的倾向,但并不意味着非虚构写作的门槛就很低,谁都可以参与其中,且谁都能够写出一些像样的作品,而是表明了非虚构写作本身就拥有开放性的叙事形态,能够有效激活不同写作者的叙事热情和艺术潜能,使不同身份的作者都能够找到自己合适的表达空间。也就是说,非虚构写作作为文学的一种“求真行动”,围绕多维度的“求真”目标,挣脱了有关文学体裁的自律性规范,破除了文学叙事在各种自设性理论上的限制,使它们以更自由和灵活的文本形态,唤起了不同主体的写作欲求。当然,如果我们反过来思考,同样也可以得出另一种结论:正是不同身份、不同诉求的作者,积极参与了非虚构写作,才促使非虚构写作不断突破旧有文体障碍,形成了日趋丰富与自由灵活的审美形态,两者之间相辅相成,始终保持着极为紧密的互动互构的关联。事实上,非虚构写作之所以具有革命性意义,主要就体现在它颠覆了有关文学叙事的诸多内在律则,使文学挣脱了某些过度专业化的审美规制,并在张扬文学的社会认知价值过程中,召唤了身份更为多元的写作者自觉参与其中。
这种潜在的逻辑关系,意味着非虚构写作既不同于新闻写作对于社会热点的追踪,也不同于虚构性写作的个人化或想象性,而是以创作主体对题材中所包含的某些重要问题的认知为核心。这些问题广涉社会现实或历史文化,大到历史记忆的质询,小到个人生存的困惑,并紧密地融会于作者的个体情感之中,构成一种反思性的价值立场。所以,新世纪以来的很多非虚构作品,常常会征引大量相关专业的理论知识或各种史料,带有准专业化的辨析色彩。这并不只是为了强调作者对某些问题的分析和判断,同时也传达了作者对这个问题的高度关注。当作者意识到某个问题的重要时,就表明作者内心存在着一种不应该出现这类问题的“理想秩序”。没有这种“理想秩序”作为参照性的“他者”,这些问题也就不可能成为作者心中的块垒。像罗伟章的《凉山叙事》和李约热的《李作家和他的乡村朋友》,都是写边地山村的扶贫问题,但他们的内心都有着对于乡村贫穷问题的各种现代参照。在罗伟章的笔下,凉山彝族的贫困并非只是因为恶劣的自然条件,更为重要的,还是百姓固有的小农观念。这种观念既有传统文化习俗的因袭,又有人性本能的劫持,所以作者的情感常常徘徊于现代观念与彝族传统观念之间。而李约热则更多地关注于人性的沉疴与世俗的伦理。在他的心目中,八度屯等边地乡村的贫穷,主要源于人性的乖张、世俗伦理的崩落,以及各种意外事件或疾病的发生,所以他常常慨叹于自己的慈悲之心与无力之举。
非虚构写作所具有的这种情感指向性,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作者选择的叙事题材承载了某些引人深思的重要问题。这些问题,或触及尖锐的生存现实,或隐含了沉重的历史记忆,或挟裹着独特的文化观念,或冲击了基本的人性伦理。总之,它是作者内心深处的一大块垒,是他们意欲揭示或探讨的社会现实、历史文化或人性伦理等重要问题。如易小荷之所以在《盐镇》中记录四川自贡仙市古镇里的女性生活,就是因为她看到了社会的快速发展和文明的不断跃升,并没有改变底层群体的生存境况及其文化伦理,尤其是底层女性极为屈辱与惨痛的命运。在作者看来,“贫困始终是古镇女性必须时刻抗争的敌人,而伴随贫困的是见识的狭窄和环境的逼仄,更重要的是随之而来的次生灾害——来自家庭男性成员的欺压和剥削。这是一个男性相对游手好闲,不事生产的地方,婚姻和贫困成为套在女性脖子上的双重绞索——我目光所及的古镇女性,无一例外都在挣扎着求生,从十六七岁的辍学少女到九十岁的老妪,所得固然各不相同,努力却都一般无二。而生活本身的重压之下,她们还要遭受来自男人的普遍歧视和无休止的暴力”[8]。正是这种沉淀于内心的郁闷,才使她不得不写下这群特殊的女性。所以,我们也可以说,只有那些承载了各种复杂问题的叙事内容,才能引发作者的情感共振,并驱动作者的理性之思。——当然,这种理性之思,一方面是基于作者情感的需求,另一方面也是源于作者自觉的探讨意愿。它不同于科学研究领域中纯粹的理性探索,而是隐含了一条从“缘情”到“载道”的内在因果链,即它是由问题触发情感,再由情感驱动思考,从而形成了非虚构写作在叙事内容选择上的内在逻辑关系。
在新世纪以来的非虚构写作中,有大量优秀之作,并非出自专业化的作家之手,而是出自一些学者、记者、自由撰稿人甚至民工等群体的自由写作。诚如有人所言:“传统文学写作主要由专业的作家主导,新闻写作主要由媒体的记者编辑主导。他们是专业的文本生产者,大众的定位是读者。近年来,非虚构写作不是专为职业作家与记者而准备着,业余的大众也可以参与到非虚构写作中,记录下自己身边的人事。”[1]这种创作主体的多元、开放与混杂,无疑对文学自律性规训下的专业作家身份构成了一个巨大的挑战,使文学叙事不再局限于某些“懂艺术”的专业领域,而是呈现出一定程度上的开放性和民间性。尽管我们也不否认,确实有些作家未必经过了系统而严格的专业训练,但他们走向成熟,都经历了漫长的、准专业化的写作实践,甚至承受了种种失败的考验。事实上,这也让我们不得不怀疑,过度强调专业素质的作家队伍,在各种审美自律性的长期制约下,其实已在某种程度上形成了“同温层效应”,失去了作为异质性“他者”的必要参照。
其三,大量普通平民作者的参与,使非虚构写作在呈现各种日常生活之异质性的同时,也展示了它所拥有的极为丰富的表达视野。由于社会快速发展,尤其是数字化生存带来的巨大变化,人们对于日常生存空间的需求,其实是在日趋缩小,犹如马尔库塞所言,我们正在变成“单向度的人”。专业化的作家同样如此。很多时候,他们了解并关注日常生活和世界变化的主要途径就是网络。但是,“所有的研究都表明,通过互联网交流的人会不可避免地趋向同温层。他们会创造出一个在真实生活中不可能出现的东西:回声室。你听到的只是你自己的回声。但与和你说相同的话的人交谈,这不是对话。我们也可以把它想象成一个镜厅:无论往哪里看,你都会看到自己的模样。于是,那些把大量时间花在网上的人开始无视自己朋友圈之外存在的现实。我能理解这非常舒爽。你会因此感到安全。你会活在这样的幻觉下:你是对的,别人都是错的。其他那些人的确存在,但他们不重要”[6]。齐格蒙特·鲍曼所说的这番话,其实是强调了我们正在失去必要的他者,以至于也丧失了自我确认的能力和手段。而在充满了各种不确定的、极速变化的现实之中,有着无穷无尽的待解之谜,只是我们无法亲自抵达。所以,无论是胡安焉的《我在北京送快递》、杨本芬的《豆子芝麻茶》,还是李娟的“羊道”系列、陈慧的《在菜场,在人间》,当这些非虚构作品出现时,其事实的亲历性、体验的鲜活性、感受的独特性,几乎超越了任何虚构性作家的想象。同时,这些作品作为一种明确而坚实的“他者”,也有效化解了“同温层”式的数字化生存样态。
新世纪以来的非虚构写作在作者身份、叙事内容以及叙事方法上所面对的各种挑战,最终也引发了审美接受上的各种突围,使读者不再专注于审美层面的感受,而是更多地侧重于情感领域及认知领域的价值获取。当然,审美、认知和教育,从来都是一切文学应该具备的基本功能。不同身份的读者在接受过程中,会更加突出某种功能的价值意义,这也很正常。但事实上,在中国当代文学进入新时期之后,尤其是经历了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中期的“向内转”之。